为了保证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习的学生质量,我院开展选拔优秀学生工作。根据我校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施2+2联合培养(2年在我校学习,2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习)的有关精神和要求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我院成立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推荐选拔工作。
组长:朱少英 陈淑珍
副组长:史润玲 李秀英 常福英
成员: 吕变喜 张力 吴海燕 张秀娟 孙洁晶
二、推荐名额分配
2018年我院推荐选拔优秀学生4人。各专业推荐选拔名额分配如下:
序号 | 所学专业 | 推荐选拔名额 | 允许申请的专业 |
1 | 工商管理 | 2 | 工商管理 |
2 | 会计学 | 2 | 会计学 |
三、推荐选拔条件
(一)商学院2016级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专业(不含专升本)的在册本科生。
(二)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。
(三)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。
(四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品德优良,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(五)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。
(六)至推荐选拔前,已修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无不及格;已开设公共必修学位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;具有可比较性的课程成绩突出,且总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%。
四、推荐选拔办法
(一)符合以上推荐选拔基本条件,且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评价良好的学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成绩排名工作由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完成;综合评价由学院“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”会同相关班主任完成。
(三)按照1: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。
(四)最终评定成绩=学业成绩80%+综合评价20%。
(五)向院党政联席会提交拟推荐名单,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。
五、推荐选拔工作程序、时间
(一)7月1日—5日各系做好宣传动员、组织报名等工作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(申请表见附件)。
(二)7月6日—7月14日学院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选拔条件,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、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评价等初审工作。审核后由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,按专业确定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,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入围面试学生名单。
(三)7月17日学院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,向院党政联席会提交拟推荐名单。
(四)7月18日召开院党政联席会,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(三个工作日)。
(五)7月20日向学校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。
六、其他未尽事宜
其他未尽事宜,本着选拔优秀学生为目标,由“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”会商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