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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修改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14-04-29 06:29:39      作者:商学院      来源:商学院      点击率: 次     打印
      为解决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中的实际问题,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工作,财政部对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55号)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,发布了《财政部关于修改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〉的决定》(财政部令第75号),于2014年4月23日起施行。

 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了可以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;二是增加了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的规定;三是取消了综合阶段考试须在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的规定;四是增加了考试组织实施中有关保密的规定。

上一条:关于《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的解读
下一条: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(修订)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