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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8-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5-07 09:31:53      作者:admin      来源:商学院      点击率: 次     打印

各系:

根据教学过程管理的需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我院定于第1415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有关安排和要求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 组织领导

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,组织实施检查工作。

  长:  史润玲

副组长:  吕变喜  杨晓荣  李秀英

  员:  支梦平  郝天明  李有才  张力  李静

二、        工作安排

1、检查期间每日上午随机听课2节。

2、第14周利用下午时间,检查教师教学进度计划执行、作业布置、平时考核等教学环节的情况。

3、第14周周四下午,检查教师教案(讲义)撰写情况。

4、第15周周四下午,召开学生代表(学生信息员)座谈会,征询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学生的课余学习情况。

5、教学观摩。第15周周四上午第3节听朱少英副教授“宏观经济学”       课,第4节听范春媛老师“财政与金融”课。

6、第15周周四下午举办优秀教案和课件展示活动。

7、检查期间对任课教师进行本学期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。

8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。总结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,迎接学校“本科教学工作评估”动员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有关要求

1、要深入、扎实地做好检查工作,既要安排调查研究、了解情况,更要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
2、各个环节的检查工作都要做好相关记录。

3、随机听课后,应与被听课人交换意见。

4、观摩课以观摩方法为主,课后要组织好评议活动。

5、各系安排组织好教师听课等检查期间的集体活动。

6、做好检查的总结工作,向全体教师通报检查情况,指出并认真分析本学期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。对教学中存在教学问题的教师要谈话告诫。

7、检查期间,更应加强教学常规管理,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;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,对于违反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师要按规定作出处理。

   

   商学院

2009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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