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课堂教学
(一)本科
安排6周教学,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时数完成第7学期课程及第8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,于3月23日结课,3月26日—27日安排结业考试。
(二)专科
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,第15周(5月25日)结课,第16周考试复习, 6月1日结束全部教学工作。
二、专业实习
(一)安排未按计划进行的专业实习,从第8周(3月31日)开始,第10周(4月20日)结束,其中会计学专业为校内手工模拟实习;工商管理专业、旅游管理专业为校外实习。实习学生4月23日返校。
(二)各系要于第7周提交本专业《专业实习指导书》,包括实习目的、实习要求、实习分组情况、指导教师、实习内容、实习考核、日程安排等内容。
(三)各专业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。
(四)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日志。
三、毕业论文
4月23日——5月25日直到毕业论文完成定稿工作, 5月26日、27日答辩。
四、有关考试
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核对成绩;安排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参加毕业清考;组织四六级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参加学位英语考试,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五、学位授予
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资格审查,提出拟授予学位学生名单,完成学位授予工作。
商学院
2012年2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