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妥善做好学商学院内设系部岗位干部调整选拔工作,根据《山西大同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》和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学院内设系部党务、行政岗位干部调整选拔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就学院内设系部岗位干部调整选拔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:
一、工作思路
1、充分考虑学院内设系部岗位的工作特点和不同类型干部的发展方向,进一步推进权力重心下移,确保选好配齐系部干部,充实基层管理力量。
2、系部主任岗位干部、系部党总支书记岗位干部的调整和系部空缺岗位干部的选拔,由学院党委牵头,会同学院行政,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确定。调整选拔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3、本次新选拔的系部干部,仍执行同大党字[2013]1号文件精神,即:任职岗位为学校内部岗位,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及其他相关待遇。
二、资格要求
1、为本学院在编在岗职工;
2、具有3年以上工龄。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的,本项可不做要求;
3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系部主任岗位可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;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,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;
4、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(含45周岁);如因工作特殊需要,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(主要是指副教授年限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,含55周岁);
5、具有本系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的,本项可不做要求;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本次调整选拔中优先考虑;
6、党务岗位须有3年以上党龄并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。
三、工作程序
1、民主推荐
如空缺岗位在2个以上,原则上实行对应每个岗位的定向推荐;其中系部书记岗位也可不对应每个岗位,实行对应本类岗位的定向推荐。
参加推荐人员范围为学院科级以上干部,现任系部主任、书记,各党支部书记,全体教师。
2、组织考察
①确定考察对象。根据民主推荐情况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,综合考虑人选个人情况、专业背景、教学科研工作成绩、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等因素,确定考察对象。
②组织考察。组成考察工作小组,小组可由学院领导、院党委组织委员、纪检委员,以及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。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了解、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。参加考察谈话人员范围应包括现任院系领导、科级干部、本系不同教研室不同职称的教师代表,以及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。对考察对象涉法涉纪、涉及信访举报情况、涉及巡视与审计反馈等情况,应进行审查,必要时可提请学校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。考察应形成书面考察报告,由考察工作人员签字后由学院党委归档。
③确定拟任人选。考察结束后,考察工作人员应将考察情况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,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拟任人选。
3、任前公示
拟任人选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4、上报备案
任前公示结束后,学院将拟任人员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任用。最终任用情况由党委组织部向校有关党政部门通报,以落实新任人员有关待遇。
四、工作纪律
1、严守纪律,杜绝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学院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从严教育管理干部。严禁各种非组织行为。
2、加强监督,发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的积极作用。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提醒纠正,对有关人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制止、纠正。
3、认真履责,步调一致团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。学院党政要密切协作,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坚持扩大民主,实行分类操作,严格工作程序,确保系部干部调整选拔工作顺利进行。
商学院2017年内设系部党务、行政岗位干部调整选拔申报表2017-6-29.doc
商学院党委
2017年6月29日